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的,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是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情况又不同,那么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不是多少次离婚法院就一定判决离的,实践中法院在二次离婚时叛离的机率大,以下是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福州侦探事务所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如果起诉离婚有孩子怎么判决 起诉离婚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就由法院判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会遵循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只有在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其他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时,才会考虑将孩子判给男方。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福州调查取证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多久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吗”等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分析得知,并不是多少次离婚法院就一定判决离的,在现实中法院在二次起诉离婚时叛离的机率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